根据我校与韩国各友好学校的校际交流协议,我校计划选派优秀本科生赴以下高校交流学习。具体情况如下:
交流院校 | 名额 | 入学时间 | 学习期限 | 专业 | 项目类别 | 备注 |
韩国外国语大学 | 2名 | 2024年3月 | 一年 | 韩语 | 免学费交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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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祥明大学 | 2名 | 2024年3月 | 一年 | 韩语 | 免学费交换 | TOPIK4级及以上证书 |
韩国朝鲜大学 | 2名 | 2024年3月 | 一年 | 韩语 | 免学费交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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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东国大学 | 4名 | 2024年3月 | 一年 | 韩语 | 免学费交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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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启明大学 | 2名 | 2024年3月 | 一年 | 韩语 | 免学费交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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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仁荷大学 | 2名 | 2024年3月 | 一年 | 韩语 | 免学费交换 | 成绩需达到75/100或绩点达到2.5/4.5 (2.22/4.0) |
一、候选人基本条件
1.拥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改革开放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具有学成后回国为学校、国家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学习成绩优秀,品行良好,有明确的学习计划和目的。语言达到对方要求。
3.正式在籍的我校韩语专业本科生。
4.学生在交换留学后须返回北京语言大学继续学习。
二、费用
1.按照《北京语言大学中国本科生国际交流管理规定》规定,学生交换出国期间保留北京语言大学学籍,并按在校生标准交纳学费,免学费交换项目免缴对方学校学费。
2.自理在国外期间的一切生活费(含往返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海外医疗保险、本地旅行费用、通信费等其它生活费)。
3.自理护照和签证费用。
三、选拔程序
1.学部(院)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候选人,并将候选人名单在全学院范围内公示。
2.学部(院)于2023年9月18日前将推选材料送交学生处审核,电子版通过OA提交,学生处报学校审批。
3.学校批复后,由学生所在学部(院)指定代表在项目材料截止日期前将相关报名材料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查。
推选材料包括:
(1)推选报告(报告中须注明已公示);
(2)出国人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2),其中word版提名表(附件2)每个学校需分别填写。电子版名单打包另发至邮箱benkejiaohuan@blcu.edu.cn;
(3)北京语言大学出国留学申请表(见附件3);
(4)家长同意书(模板见附件4,A4纸、扫描件或照片打印件,不可学生代签);
(5)《北京语言大学国际合作项目学生协议书》(见附件5)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