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2021年境内拟举办国际会议预报补报和
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拟计划在2021年境内举办(包括通过线上、线下、线下+线上相结合方式主办、对外申办、承办、合办等)一般国际会议(不包含重大会议)预报的补报工作开始,请各单位详细填写《2021年北京语言大学国际会议计划预报表》,注明联系人并加盖单位公章,截止2021年4月5日(周一)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综合楼B座8层811室)。
各单位应当预报拟在2021年下半年举办的国际会议以及拟对外承诺或申办的国际会议。填表时请注意,“拟对外承诺日期”不是会议举行的日期,而是首次向外发出通告的日期。因此,预报中的“2021年国际会议”既包括拟在2021年年内召开的国际会议,也包含拟在2021年后举办、但须在2021年对外承诺的国际会议。
根据教育部申办国际会议相关管理规定,文件不足办文时间要求的,须另以校级公函形式说明加急原因上报。在会议报批请示件中需在首段注明该会议已经预报。未经预报的会议临时申请,原则上不予批准经费及批件,因此请各单位提起重视,按规定预报会议计划,以便后期能够顺利举办会议。
此外,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北京语言大学会议费预算表》并由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与《2021年北京语言大学国际会议计划预报表》一并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关于会议预算,鼓励各办会者使用院系/个人经费或自筹。
注:1. 为做好疫情防控,原则上仍不鼓励以线下任何形式开展国际会议。
2. 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合作举办或接受其资助举办国际会议,必须按照《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规定,依法在会前到属地省级公安机关履行临时活动备案手续。
3. 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举办的会议应提供线下参会人员规模、范围、以及疫情防控预案,并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备。
联系人:耿聪
电话:82303040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3月23日
附件:
1. 2021年北京语言大学国际会议计划预报表
2. 北京语言大学会议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