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日本各友好学校的校际交流协议,我校选派优秀本科生赴以下高校交流学习。具体情况如下:
交流院校 |
名额 |
学习期限 |
专业 |
类别 |
早稻田大学 |
1名 |
一年 |
日语 |
交换 |
东京外国语大学 |
1名 |
一年 |
日语 |
交换 |
杏林大学 |
1名 |
一年 |
日语 |
交换 |
樱美林大学 |
2名 |
一年 |
日语 |
交换 |
文京学院大学 |
2名 |
一年 |
日语 |
交换 |
爱知大学 |
2名 |
一年 |
日语 |
交换 |
广岛修道大学 |
2名 |
一年 |
日语 |
交换 |
十文字学园女子大学 |
2名 |
一年 |
日语 |
交换 |
名古屋学院大学 |
2名 |
一年 |
日语 |
交换 |
神户市外国语大学 |
4名 |
一年 |
日语 |
交换 |
东洋大学 |
2名 |
一年 |
日语 |
交换 |
金泽大学 |
1名 |
一年 |
日语 |
交换 |
大阪大学 |
1名 |
一年 |
日语 |
交换 |
关西外国语大学 |
2名 |
一年 |
日语 |
交换 |
爱知淑德大学 |
2名 |
一年 |
日语 |
交换 |
高知大学 |
2名 |
一年 |
日语 |
交换 |
目白大学 |
2名 |
一年 |
日语 |
交换 |
山梨学院大学 |
2名 |
一年 |
日语 |
交换 |
一、候选人基本条件
1.拥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改革开放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具有学成后回国为学校、国家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学习成绩优秀,品行良好,身体健康,有明确的学习计划和目的。语言达到对方要求。
3.正式在籍的我校本科生。
4.学生在留学后须返回北京语言大学继续学习。
二、费用
1.所有交换项目学生免缴对方学校学费。
2.自理在国外期间的一切生活费(含往返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海外医疗保险、本地旅行费用、通信费等其它生活费)。
3.自理护照和签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