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教时间:一学年
申请要求: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对外汉语教学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 有丰富的对外汉语教学经验,较深厚的中国语言、文化知识功底;
3. 已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
4. 职称:教授,副教授,讲师或助教
5. 可以教授用英语讲解的课程
6. 希望具备与汉语初级学习者以及后勤事务工作人员沟通的日语水平
7. 性别不限
申请程序:
1.申请者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根据师资力量和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推荐人选;
2.申请人填写《北京语言大学申请出国(境)人员简表》;
3.各单位将申请人员的《北京语言大学申请出国(境)人员简表》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4.人事处向学校报批,确定最终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