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出入境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是负责全校因公临时出国和赴港澳审批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对出访任务进行申报审核、办理因公护照(通行证)、签证(签注)或出境证明。
因公临时出国(境)按照“依法依规、务实高效”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协调配合”的管理体制,实行学校、主管职能部门以及学部、学院和直属单位分级负责管理的“三级管理”模式,按程序、按权限逐级审批。学校主管领导负责对全校管理权限内所有因公临时出访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审批,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出具任务批件等相关文书。